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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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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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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经提案审议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做好武汉体育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提案审议委员会的组成

提案审议委员会在教代会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提案审议委员会的成员应为本届教代会代表,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名,实行常任制,一般每届任期4年,届内成员或需调整,要经教代会确认。

提案审议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二、提案审议委员会的职责

1、制定提案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2、依照本暂行办法规定,负责组织和征集提案;

3、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与学校办公室会商,确定承办单位;

4、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座谈或实地考察。对提案办理得不够认真的,向学校提出建议,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5、大力推行教代会提案五会制度,即:提案征集培训会、提案立案评审会、提案传递协调会、提案承办交流会、提案总结表彰会。组织开展优秀提案评选,对切合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符合学校的整体发展,有主题内容、有建议措施、表达也较为规范的提案,可被评为优秀提案并给予适当奖励;

6、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的审查立案和落实情况等项工作。

提案审议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在每次教代会召开以后举行,会议内容是:对提案进行立案审查,研究提案督办落实工作,准备下一届教代会的提案工作报告。

三、提案的征集和提出

1、教代会提案审议委员会于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提案由一名教代会代表提出,并须经二名以上正式代表签字附议。

2、提案内容要事实清楚,实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3、提案内容必须齐全,包括案名、理由、建议或措施等三部分,撰写提案时应注意语言表述及写作的规范。

4、提案表由校工会统一印制(或在工会网页上下载),需用钢笔书写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楚。允许另附页补充。

5、提案实行全年受理,分批处理,集中报告。提案表必须在校工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提案审议委员会,逾期的列为下次处理提案。

6、提案表同时以电子版本发送至校工会邮箱:ljingyun@wipe.edu.cn

四、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1、提案的审查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审议委员会进行审查。根据提案内容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等三个方面,确定是否合格。提案审议委员会对相同或类似提案可合并处理。

2、提案的立案

审查合格的提案,由提案审议委员会根据提案内容分析研究,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经提案审议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作为建议转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3、下列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限于本校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事宜,如:关于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及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方面的建议。

4、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政府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悖的问题;

2)、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不在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五、提案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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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审议委员会与学校办公室会商,提出意见,送分管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后,分别送交有关承办部门办理,同时做好提案交办的文字登记。提案办理完毕,承办部门的答复处理意见由提案审议委员会分送提案人阅知,提案人应在一个月内填写《教代会提案答复满意度测评表》。

提案办理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当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落实提案的措施。

凡是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可作为建议或意见,由提案审议委员会转交学校有关部门。

六、提案的答复

1、承办时限: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承办提案的答复意见应签署在提案原件上,并交校工会存档。

2、承办单位也可与主提者及时沟通,并形成文字意见。

3、提案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可直接反映给承办单位和提案审议委员会。

七、提案的督办

为保证提案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地全部办复完毕,提案审议委员会委派专人与承办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负责督办。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复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将执行情况向教代会报告,表扬办复快、质量好的单位,督促差的部门。

八、提案工作的统计和总结

提案审议委员会要认真做好提案办理的统计和总结工作,在综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提案落实情况,使教代会代表了解情况,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的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代表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中的作用,将每年的提案目录列入工会网页,以供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能查看以往的提案情况,避免同一个问题反复提出,并将以适当方式公布提案内容。

 

 

        武汉体育学院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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