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激励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巾帼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湖北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湖北省城乡妇女中开展“三争”岗位建功创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鄂妇领字【2022】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方案。各分工会可以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开展不同类型的创建活动,并根据各自创建活动类型制定创建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工作宣传,坚持择优推荐。各分工会应加强工作宣传,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和展示,扩大活动影响。将“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相关先进事迹形成3000字以内文字材料(加盖公章),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学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到湖北省参评。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7190253 邮箱:23478832@qq.com
校工会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