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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2025 年湖北省“工友杯”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百优“五小”创新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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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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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印发的《举办 2025年湖北省“工友杯”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百优“五小”创新大赛的通知》精神,聚焦助推高质量发展,动员激励教职工建功立业,现将有关事项(节选)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5年 6月-11月。

    二、大赛主题

    “建功支点 工创未来”

    三、参赛对象

    全校范围内具备创业创新潜质的在职职工。

    四、征集范围

    围绕湖北省发展大局,广泛征集体现职工特色和区域特点、

    产业特征,能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批量就业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易转化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原创、初创、自创、内创业、“草根”类创业创新项目报名参赛。历届“工友杯”职工创业创新大赛“双十佳”项目不得重复报名参赛。

    五、专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等四个专项。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条件

    1.申报人年龄要求原则上须为 196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 5 人。

    2.在湖北省境内注册的企业;尚未登记注册成立企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项目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商业计划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或替代传统产品、技术和服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对产业发展、就业提质扩容有明显带动作用。

    4.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导向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团队成员或所在机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要求

    1.尚未登记注册成立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提交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2.已登记注册成立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组织)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

    (三)赛区划分

    大赛设 20 个分赛区,其中教科文卫体系统组成独立赛区,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激励措施

    (一)赛事激励

    大赛设一等奖 12 名(每个专项第一至三名),二等奖 20 名(每个专项第四至八名),三等奖 24-36 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获得一等奖的集体或个人,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

    (二)支持政策

    1.参赛项目可申请入驻职工众创空间。

    2.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可优先纳入省总工会“工惠贷”职工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支持政策。

    3.获奖选手可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休养活动。

    4.鼓励获奖企业、团队或个人积极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5.获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职工创新项目专项补助。

    6.参加复赛选手(每个团队限 2 人,下同)符合条件的,每人可获赠湖北省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一份;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每人还可获赠湖北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一份,女职工还可获赠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一份。

    7.大赛组委会将选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职工双创项目典型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五部门关于举办 2025 年湖北省“工友杯”第七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暨百优“五小”创新大赛的通知

     

       校工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