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全体会员:
根据省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湖北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工发〔2024〕1号)和《武汉体育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武体院字〔2024〕57号)精神,结合学校年度疗休养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优秀和一线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条件及报名推荐
1.参加集中疗休养职工应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疗休养活动,无不适宜外出活动疾病,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职在编职工,近5年内,获得校级(含工会)及以上奖励表彰或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且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罚)。
2.各分工会组织所在分工会职工报名,并按分工会人数4%比例控制推荐(四舍五入,大于等于0.5且小于等于1的按1推荐,小于0.5的隔年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25年武体优秀和一线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附件1)。
3.报名推荐程序如下:
(1)满足条件的会员向所在分工会申请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会员报名即表示承诺其身体健康,符合疗休养要求;保证遵守疗休养规定,服从疗休养管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各分工会根据疗休养对象条件要求和分配名额审核推荐参加疗休养人员。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填报《2025年武体优秀和一线职工疗休养报名审批表》(附件2),经分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二级工会组织公章(党组织代章)后送交校工会。
(3)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精神,各分工会应优先推荐优秀职工。为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教育家精神,对2025年获评武汉体育学院“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2024-2025年度参加工会系统职工比赛获奖和工会申报获得上级表彰的会员给予奖励,名额指标单列。
二、名额:50人左右
三、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19日(6天5晚,含往返时间)
四、地点:宜昌
五、经费:校工会承担规定内疗休养教职工的往返路费、住宿费、伙食费、活动费以及公杂费等。参加疗休养活动教职工个人承担规定外部分费用。
六、要求:
1.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充分体现了学校党政工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优秀和一线职工的关爱,各分工会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职工对疗休养政策的知晓度,增强职工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确保学校党政工的关心关爱服务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2.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疗休养对象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征求同级党政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商得一致。
3.疗休养活动如因天气、自然灾害及其他因素影响不能按原计划进行的,将视情况调整出行时间直至取消。
4.按照“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各分工会要严格督促参加疗休养人员遵守疗休养规定,服从疗休养管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参加疗休养仅限职工本人,不接受家属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