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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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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3日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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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会章程,在党委的领导下,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表工作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行政支持下,参与校行政关于学校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校行政领导进行研究解决。

3、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学先进、赶先进活动,总结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和“三育人”积极分子、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发动教职工完成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

4、协助职能部门,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5、关心教职工生活,对有困难的教职工及时给予帮助。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6、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积极发挥各类协会等群众团体活动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为教学、科研服务。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对各种歧视、虐待妇女的现象,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8、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

9、在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下,办好工会各项事业,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多的经济资助,用以为教职工办实事。

10、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