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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党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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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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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工会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工会党员管理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对学校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得无固故缺席,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体会文章不少于两篇。

二、全体党员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按照每个党员自己提的先进性具体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

三、工会党员必须服从组织的领导和安排,自觉参加支部活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四、支委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2件,一般党员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1件。

五、工会党员要带头促进和谐学校建设。团结同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勤奋工作,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学校形象。

六、工会党员要讲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为加快城市发展多做贡献。